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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elines for Drafting on Corporate Environmental Report ( HJ 617-2011 2011-10-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规范企业信息公开行为,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环境报告书的框架结构、编制原则、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环境报告书的编制。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HJ 617-2011)
易科结合多年上市环保核查的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年度环境报告书是对过去一年的环境行为进行披露,因此,为了在报告书中尽量展示企业优秀的一面,避免负面的信息,就需要专业公司的先期介入,及时发现企业 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这样,将整改的决心和整改的绩效放在报告书中披露,向社会传递的就是正面信息和企业勇于自我改进的正能量,成为企业自我宣传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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