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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德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排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中晟华远(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的要求,特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天津德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排钉生产项目,新增排钉生产设备1套,占地面积2400m2,总建筑面积2400 m2。劳动定员12人。项目建成后,年产排钉2000t/a。
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使用原有厂房不涉及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劳动人员12人,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原厂区内化粪池和污水管道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胶水废气。在拼线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UV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活性炭吸附罐吸附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1标准要求。本项目几乎无焊接烟气产生且经过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拉丝机、制钉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固定设备采用减震基础;所有设备均安装在密闭车间内;经过上述减噪措施处理后,可降噪30dB(A)以上,再经距离衰减,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镀锌丝、废弃活性炭、胶水包装桶及职工生活垃圾。
废镀锌丝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胶水包装桶使用后暂存在暂存间,经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弃活性炭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在该项目验收生产前须签订危废协议);危废暂存间地面做耐腐蚀、防渗漏处理,保证地面无裂隙以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要求;职工生活垃圾则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可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公众如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其他咨询的事宜,请在看到本公示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书信或者面谈等方式索要环评报告简本,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单位名称:天津德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2-68248106
单位名称:中晟华远(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B1508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4-67793587
电子邮箱:info@zshyhb.com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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